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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性:参考区间:阴性;根据检测CT值(循环阈值)判断阴性/阳性结果。
(2) 定量:如为定量检测试剂盒,可根据定量试剂盒的要求进行操作,报定量结果。
肠道病毒71型是引起婴幼儿手足口病主要病原体之一,还可引起无菌性脑膜炎、脑干脑炎和脊髓灰质炎样的麻痹等多种神经系统病变。手足口病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是EV71感染而引起的两大常见临床症状。患者以4-5岁以下小儿多见,成人也可患病,但病情多较轻。潜伏期2-5日。传播途径不仅是粪-口传播,病毒主要通过人群间的密切接触进行传播。感染初期患者表现为低热、流涕、食欲下降、口痛、呕吐、腹泻等。口腔黏膜出现小疱疹,破溃后形成溃疡,同时皮肤可出现斑丘疹,以手足为多见。
严格按照临床核酸扩增实验室的要求进行实验室管理。由于PCR方法敏感,要避免扩增前标本之间的交叉污染,也要避免扩增后产物的污染;同时要防止标本选择不当、采样错误、核酸的降解、丢失,扩增抑制物存在等因素对实验的影响。
1) 标本采集:由于标本的质量直接影响检测结果,所以要严格标本采集运送等过程。
脑脊液:0.5ml脑脊液于灭菌的一次性试管中送检;鼻/咽拭子:用灭菌捻拭子拭取鼻腔或咽部分泌物,将分泌物或咽拭子置入灭菌试管,(含0.4ml灭菌生理盐水),密闭送检;疱疹分泌物:用漱口液或无菌捻拭子拭取鼻腔、咽部或疱疹分泌物,将分泌物或咽拭子置入灭菌试管,(含0.4ml灭菌生理盐水),用无菌棉球将试管塞紧后密闭送检;粪便:用灭菌捻拭子拭取粪便或腹泻物置于无菌玻璃管(含0.4ml灭菌生理盐水),密闭送检。全血:2mL静脉血,紫帽/黄帽采血管;避免溶血、严重脂血及交叉污染。
2) 标本保存及运输:采集后立即送检(<2h),如不能立即送检2~8℃存放<48 h。避免污染及核酸降解。
3) 注意事项:一次EV71核酸扩增结果阴性,并不能完全排除EV71感染,需要增加送检次数,避免标本被污染及核酸降解。阴性结果代表EV71核酸浓度不能检测到或者在预定的阈值之下,应结合临床信息综合判断。
4) 干扰因素:有可能抑制核酸扩增的物质,如肝素,严重溶血等。
以反转录实时荧光PCR为主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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