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是指任何机构或个人向医学实验室表达的希望得到答复的对医学实验室的不满。
投诉可来自客户(患者或临床医师、卫生保健机构、健康保险公司等),也可来自实验室员工及其他方面(如知情者或利益相关方)的其他反馈意见(正面和负面的反馈信息)。实验室应指定投诉的接受和处理(如登记、立项、报告、调查、判断、处置(纠正和或纠正措施)、记录和保存)的责任部门,明确各环节(尤其是记录)的要求。
客户的投诉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应认为是允许的、应该的。所以不管投诉是否成立,医学实验室都应接受从其服务的用户获取正面和负面的反馈信息(最好采用系统化的方式),因为它有利于实验室的持续改进。但由于情况各异,不一定受理。一旦受理,就必须有后续措施。若调查结果证实是实验室的责任,即投诉成立,应跟进“纠正”。经评估,需要时,分析产生的根本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书面通知客户,必要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若是客户方面的原因,即投诉不成立,应向客户做耐心细致地解释,并答复客户。投诉全过程(包括接受投诉、调查、纠正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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